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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和嫁妆属于个人财产吗?

彩礼是亲朋好友对新人的一份祝福,通常没有明确的赠与对象,应当认定是对新婚夫妇们的共同赠与,都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待,在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当然,如果亲朋好友赠与礼金时,明确给男方或给女方的,那么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这部分礼金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也对礼金做了明确规定。

嫁妆是指在结婚时,女方父母出于对女儿的疼爱,陪送的房屋、首饰、家电、汽车等财物。对于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离婚时如何分割,我国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对于嫁妆的具体处理,实践中可以分情况分别处理:

1、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的个人赠与,应当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

2、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赠与的财产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陪送的嫁妆属于父母对双方的赠与。

3、如嫁妆为房产,根据《婚姻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父母一方出资为女儿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女儿一人名下,视为对女儿的赠与,则该陪送的房产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时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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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所介绍: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自2010年7月成立以来,现已汇聚各个专业领域优秀律师两百余人,员工总人数近三百五十余人,律所规模已跃居广州律师行业前列;在法律服务能力、客户拥有量上和客户服务能力上也均取得了一个质和量的飞跃。同时,在面对广东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关键时期,为适应广东法律服务市场的需求,广州分所积极吸纳和培养在知识产权、金融、并购、国际贸易、海外投资等领域具有专长的合伙人和青年才俊,以期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并秉承盈科专业化的治所理念,先后成立了刑事、婚姻家庭、知识产权、房地产、重大民商事、企业风险与信用管理、财税、国际法律事务、金融与投资、新三板、医药与卫生、工程与建筑等特色专业法律事务部门,以满足广东市场对法律服务的高需求,为广东的国际贸易、金融、文化产业、新能源等产业的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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