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明专利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提供必要信息:
申请的发明名称,发明人姓名、地址、国籍,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地、国籍。发明专利是否要求提前公开,是否要求在提交申请的同时请求实质审查。
2、技术交底书:
包含发明名称,该发明的技术领域,该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情况,本发明的目的和实现发明的技术方案,该技术的实施效果,必要时可提供附图对发明进行说明。申请人也可以通过口述提供上述信息。
3、签署委托服务协议
二)程序性说明
1、发明专利请求实审的期限自申请日起算三年之内的任何时间。请求实审要支付审查费。
2、发明专利从申请日起第三年开始每年要缴纳专利维持费,逾期后有六个月的滞纳期,仍可缴纳维持费,但要缴滞纳金。在专利维持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本年度维持费和滞纳金的,视为放弃专利申请的权利。
3、申请人接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或者逾期办理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的权利。
4、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即自申请公布之日起,申请人就可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费用。申请公布以后,申请记载的内容就成为现有技术的一部分。
5、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每年要缴纳专利年费,逾期后有六个月的滞纳期,仍可缴纳年费,但要缴滞纳金。在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本年度年费和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6、申请人可以采用不缴纳费用或不答复专利局文件的方式放弃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
7、在专利申请过程中或专利批准后,随时可以办理转让手续。
8、如果申请人要申请外国专利,自中国申请日起算的一年之内委托涉外代理机构办理向外国申请专利手续,以便享受优先权。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申请文件准备 →申请步骤 →审批流程 →办理机构 →办理时限 →缴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