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回收,报废电池回收,UPS电源回收
热线郑先生。
塑料成分经常在第一次使用寿命结束时仍保持其不变的特性,对供应商来说回收的塑料仍有商业交易。使用寿命结束后的塑性材料必须与非塑性材料分开,明智的可取的是在二次使用之前分成单种塑料类型,这个结果与未使用过的机头料、下脚料的原料回收几乎是同样的。使用寿命结束后的塑料包装只有几种不同的材料,由于它们印有材料的类型识别标志,能经常地被手工分拣,不印有该标志的某些材料可能是分离的一个限制因素。
塑料废弃物的终处置,关系到在全国范围内产生的任何废弃物,不对环境造成多余的威胁。塑料大多是惰性的,所以如果不回收,它们被填埋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无害。塑料的焚烧,不管有无能量回收,在高温和适当地减少和消除废气、废渣的技术条件下能够有效地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对环境无害条件下的能量回收的焚烧相对于填埋和无能量回收来说应是优先的选择。
2.1.1 欧盟、日本废塑料处置情况
西欧国家对固体废弃物的管理采取一致行动,目标一体化,但也考虑各自的地理环境、人口、工业生产能力、国民的生活习惯等因素。在瑞士达沃斯召开的“’92国际回收讨论会”上提出,固体废弃物管理一体化方案基于三项原则:
(1)防止废弃物产生;
(2)废弃物回收和再利用;
(3)不可回收废弃物的安全处理。
欧盟在《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中明确规定:欧盟成员国所使用电子电器设备从产品设计开始就必须考虑环保要求;报废设备与普通市政垃圾实行分开收集;按特殊处理程序处理报废设备;由生产者或第三方在单独或集中基础上建立回收系统并制定各类产品的回收率;报废产品的回收处理费用由生产者承担。
日本是亚洲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做得较好的国家之一。日本塑料废弃物的收集、分类、处理、利用都已系列化、工业化。其原因在于有健全的组织系统,有明确的目标,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法规,并采取了有效的措施。
2.2 废塑料技术管理原则
2.2.1从源头上阻止和减少废物
为使塑料在经济过程中能够可持续发展,在材料制备和制品设计时就要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在体现利润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原料的耗费,使塑料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到小程度。如在塑料制品进入市场前就采用塑料的分类标志,标明塑料制品或其配套件的材料属性,便于以后回收时分类。 实际上这样做就是保护了该产品的制造者和所在的行业,促使减少在该制件上的塑料原材料的使用量,对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有利。另外,材料使用采用标准化、专门化、和标记化,使材料易于回收。所以为了解决循环时的困难,下列措施是应予考虑:
·产品标准化,采用统一的材料制造相同的产品;
·设计的产品要易于拆卸和分离:
·要标注材料的种类;
·尽量减少使用材料种类;
·采用新型的阻燃技术,如不用含卤化合物等。
由于不同塑料在不同应用时的不同寿命,产品和废品之间在数量上没有确切的直接的联系。许多塑料被缩短使用期限,因此实际上得到的废弃物更多。然而塑料在生产、加工和使用过程中要产生废物,这些废物能被合适地处理是必不可少的,以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2.2.2授权的集中管理原则
废塑料是垃圾中热值高的,再利用价值也很高,如果能够使废塑料有效地达到回用再循环和环境保护的目的,回收和处置的强制性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国家的法律、法规或政府行政措施是不可缺少的因素,并且废弃物处置的各方的责任要明确,加强统一管理。
废塑料的回收和处置集中化是政府支持并授权设立的废塑料回收再利用的营运机构对废塑料的综合处置并能正常运转的首要条件。建立废塑料的综合处置机制是解决废塑料对环境合理处理的有效办法。虽然我国废塑料的回收利用有较大的发展,但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目前绝大多数的废塑料回收利用考虑到我国劳动力便宜,废旧家电的拆解可以是劳动密集型的,能使废旧家电在肢解回收过程中的浪费减少到低,但我们追求的是自动化程度较高的高效的处理过程。这对其他含塑料的产品的回收同样是适用的。对于处理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废塑料残杂以及不易分离和不值得回收的废塑料建议采取能量回收的办法进行处理,后再考虑焚烧和填埋的终处置,或以国家相关的环境标准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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