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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是广州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等事宜,胜诉率高。欢迎您咨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楼A座, 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1、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直到法院开庭审判约4个月时间,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还不固定,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做口供是的注意事项,这些及其关键,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2、简述不起诉的种类及适用条件
答:(1)法定不起诉:A.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B。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C。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D。依照刑法规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已告诉又撤回告诉的;E。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F。其他法律,法令规定的免于刑事处罚的。
(2)酌定不起诉:A。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处罚情形;B。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C。嫌疑人又聋又哑,或是盲人犯罪;D。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E。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F。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G。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人员。H。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的胁从人员。I。嫌疑人自首或在自首后有立功表现。J。其他情形。
(3)证据不足不起诉:经过退回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