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登尼特服务热线:
一、办事处的概念:
办事处是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所以,办事处是不可以有购销行为的,也就不用报税/交税。办事处是没有公司的性质,所有的一切都得从总公司走,包括开票、收款。因此,办事处只是协调角色。
二、办事处的认定,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办事处本身必须仅从事总公司业务相关的联络活动,不开展经营活动收取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办事处的人员进行服务(包括热线服务),签署商业合同,甚至进行商业谈判均可能被认为是开展经营活动。
2. 办事处所有员工劳动关系均在总公司,即员工的各种税费、保险、基金均在总公司所在地缴纳,不得在厦门缴纳任何税费、保险、基金。
如果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可以选择一下任意形式设立办事处:
1. 不进行登记,直接开展联络业务;
2. 登记为分公司,经营范围是:在总公司业务范围内,开展联络活动。相应办理后续税务等登记手续。
三、办事处的经营范围:
办事处及代表处,不能从事直接的经营活动,即不能签署商业合同、发出订单、签、收款、持有存货等行为;而代表处只能是配合总机构(即外国公司)从事中国市场的信息收集、联络、市场推广等非营业性的商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