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法的认定文件、专利技术的认定证书扫描件; (5)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主编过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发布通知(或发布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资料扫描件; (6)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信息化考评表。 (二)人员资料卷(附件资料二) 分为注册人员和管理人员两册 1.注册人员册(附件资料二第一册)应包括以下内容: (1)目录(名单); (2)企业为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及生育等社会保险证明的扫描或复印件。社保证明应至少包括缴费单位、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号、缴费起止时间及社会保险机构认可印章(样表附后); (3)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过渡期内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自聘三级项目经理资料)、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其中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只能在一家企业任职,其证书上的单位必须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与本企业签订的聘用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扫描件; (5)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设计专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身份证和社会保险证明的扫描件。 2.管理人员册(附件资料二第二册)应包括以下内容: (1)目录(名单); (2)企业为有有职称管理人员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及生育等社会保险证明的扫描或复印件。社保证明应至少包括缴费单位、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号、缴费起止时间及社会保险机构认可印章; (3)有职称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扫描件。职称证书应由有关职称部门颁发;标准中要求有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还应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以及反映专业的证明资料;退休人员应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退休证和返聘协议的扫描件; (4)中、高级有职称管理人员与本企业签订的聘用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可单独装订成册)。 (三)工程业绩卷(附件资料三) 按所申请的不同资质进行分册,每册应包括以下内容(新设立企业不提供): 1.目录及页码; 2.工程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3.工程合同或协议书扫描件; 4.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扫描件; 5.反映考核指标有关资料的扫描件,如:工程量清单、工程结算单、施工图纸或设计文件等。 (四)改制重组卷(附件资料四) 1.目录及页码; 2.企业改制、分立或合并等产权重组方案,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关系、资本构成及资产负债情况,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情况,工程业绩的分割、合并情况; 3.国有企业改制、分立、合并、重组,需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及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非国有企业分立、合并的需提供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4. 企业改制、分立应提供改制、分立前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企业合并应提供合并前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及合并报表; 5.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产权变更和工商登记等文件; 6.企业分立后,原企业仍保留资质的,应与分立后的新企业同时报送资质申报资料。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扫描件(新设立企业不提供);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扫描件; 5.企业章程扫描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 6. 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C101、C102、C103表)扫描件(新设立企业不提供); 7. 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扫描件(新设立企业不提供); 8.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工作简历、任职文件、身份证扫描或复印件; 9.企业经理、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工作简历、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等扫描或复印件。其中,申报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需提供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并有本人签字页的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的扫描件,业绩证明资料应是技术负责人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或总设计师等项目负责人职务时,主持并完成的施工、设计工程项目的合同、图纸或竣工证明等; 10.企业经营场所的证明(房屋产权证及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 11.企业自有或租赁的主要机械设备、检测仪器的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扫描件。资质标准中有厂房要求的,还应提供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厂房施工图等相关资料扫描件; 1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新设立企业首次申请资质时,需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扫描件,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操作规程等资料扫描件; 13.申请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 (1)企业近三年银行授信凭证扫描件; (2)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税票、境外工程的工程结算凭证扫描件; (3)省、部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分中心认证的证书或有效核准文件扫描件; (4工法的认定文件、专利技术的认定证书扫描件; (5)技进步奖获奖证书、主编过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发布通知(或发布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资料扫描件; (6)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信息化考评表。 (二)人员资料卷(附件资料二) 分为注册人员和管理人员两册 1.注册人员册(附件资料二第一册)应包括以下内容: (1)目录(名单); (2)企业为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及生育等社会保险证明的扫描或复印件。社保证明应至少包括缴费单位、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号、缴费起止时间及社会保险机构认可印章(样表附后); (3)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过渡期内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自聘三级项目经理资料)、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其中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只能在一家企业任职,其证书上的单位必须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与本企业签订的聘用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扫描件; (5)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设计专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身份证和社会保险证明的扫描件。艾希曼出生于德国的索林恩。这个位于莱茵河谷的小镇,以制造刀具、剪刀、外科器械而闻名。五十四年以后,写回忆录成为他大的消遣;回忆起自己的出生这一值得纪念的事件,他写道:“今天,距离1945年5月8日己有十五年零一天。我让思绪飞回到1906 年 3月 19 日,早晨五点,我来到了这个人世。”(以色列并未公布手稿。哈里•穆利什花了“半个小时”研究这份自传,德语犹太周刊《建设》只能发表其中一小段节选。)按照他自纳粹时期以来就未曾改变过的信仰(在耶路撒冷,艾希曼宣布自己信仰上帝。这是那些背弃基督教的纳粹们惯用的辞令。而且,他拒绝向《圣经》宣誓),他的出生归因于“超凡意义的载体”,这一以某种方式与“宇宙运动”相一致的实体,受到了缺乏“超凡意义”的人类生活的影响与支配。(此术语相当具有暗示性。说上帝承载超凡意义,字面上也就意味着他在军事等级中拥有一席之地,因为纳粹己经把军事的“命令接收者”、“接受命令的人”,改成了“命令的载体”;这也就说明,如同古代的“坏消息使者”,重大责任于是都落在了执行命令的人肩上。此外,就像任何一个与“解决”有关的人一样,艾希曼的职务要求他 “保守秘密”,做一个“保密者”。此时,他的自负使他目空一切。)但是艾希曼对形而上学不大感兴趣,对介于意义载体与命令载体之间的任何私密关系保持着出奇的沉默。他一直在思考,还有哪些其他原因造就了现在的他,那便是他的父母:“假如他们在我出生时能看到,厄运女神为了扰乱幸运女神,己经把痛苦和烦恼编织到我的生命里,就不会对长子的降生那样喜出望外了。但是,有一条
厄运很快到来,始于学生时代。艾希曼的父亲原是索林恩电车电力公司的会计,1943年起成为该公司在奥地利林茨的高层。父亲有五个孩子,四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其中似乎只有长子阿道夫•艾希曼没能读完高中,甚至都没有从后来转人的工程职业学校毕业。纵观其一生,艾希曼只谈他父亲更加著名的财政厄运,却不言及自身,以此骗取人们相信他早年的 “不幸”。无论如何,在以色列,在警官阿夫纳•莱斯上尉对他的第一轮审讯中(莱斯上尉跟他相处了大约35天,录制了76盒录音带,就此转录出3564页的书面报告),艾希曼情绪高涨,审讯中充满激情,要“把我所知的……和盘托出”,因此可能成为有史以来合作的被告。(不过在铁证和具体问题面前,他的热情还是迅速降温,即便从未完全消失殆尽。)他平生第一次承认自己早年的灾难,尽管他一定已经意识到,这样一来,他对自己在纳粹所有记录中的许多重要条日都难以自圆其说。不过这倒绝好地证明了他起初怀有无限的自信,尽管这都浪费在了莱斯上尉身上。莱斯对哈里•穆利什说:“我是艾希曼先生的祷告神父。” 其实,这些灾难都稀松平常:因为他“从来就不是勤奋用功的学生”——或者,加一句,有天分的学生。离毕业尚早,他父亲就把他从高中,后又从职业学校接回了家。于是,记录里,他的职业是建筑工程师。这就好比他说自己出生在巴勒斯坦、会讲流利的希伯来语和意第绪语一样纯属胡扯——这是艾希曼常讲给他的党卫军同志和犹太受害人的又一则赤裸裸的谎言。以相同的方式,他一直假装奥地利真空石油公司之所以解除他的销售员职务是因为他加入了社会主义工人党。他对莱斯上尉吐露的内容不那么波澜迭起,不过可能也不是实情;他之所以被解雇,是因为当时社会处在失业高峰期,先被解雇的总是未婚职员。(这个解释乍听上去很可信,但并不能令人满意,因为他是在1933年春天失去工作的,当时他已经跟薇罗妮卡,或者叫薇拉•利布尔,也就是他后来的妻子,订婚满两年。为什么他在拥有一份不错的工作时不同她结婚呢?他终于 1935 年 3 月才结婚,这很可能是因为,跟在真空石油公司的情况相似,党卫军里的单身汉也有被开除的风险,或者得不到晋升机会。)显然,说大话一直是他的主要恶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