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物品清关注意事项:中国法规定:个人物品必须提供身份证件清关。身份证件号码唯一,其下的进口个人货物会累积。如果所购货物明显不是个人自用,将采取如下三种方式:
1、将个人物品货物按照贸易类货物对待,收件人需要提交所有正式报关所需的单据(如各种认证),按照正式报关清关;
2、退回原发件地;
3、如果未清关超过90天,将按照无主货(放弃货)处理。
目前,海关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规定的限值是:寄自或寄往国外的个人邮包,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邮包,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值为800元人民币。
如果您的快件是在限值以内,则可以提供相关资料向海关申报,但如果超过限值,无法按照个人物品申报(单件不可分割的除外,如笔记本电脑,可由广州机场海关快件科逐级审批办理报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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