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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未再加工证明书2017模板

  • 发布时间:2024-06-15 21:58:17,加入时间:2014年07月07日(距今395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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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祺进出口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全国各地产地证CO/ FA /FE /FTA /FF /FP /FB /ECFA等;贸促会CCPIT认证--自由销售证明书/商业发/票/报关单/价格单/委托书/合同/SASO/CCVO/声明/营业执照/代理协议/出口商注册登记证/公证书/卫生许可证/生产企业许可证/ISO/CE等;香港商会/HKGCC认证/香港转口转载产地证/未再加工证明;上海/北京/香港使馆认证加签.

1.未再加工证明”的中文为:“兹证明该证书所列商品在香港停留/转运期间未进行任何加工”。英文为“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GOODS STATED IN THIS CERTIFICATE HAD NOT BEEN SEBJECTED TO ANY PROCESSING DURING THEIR STAY/TRANSHIPMENT IN HONG KONG”。
2.该声明加注在已签发的原产地证的声明栏,加盖香港中检公司或澳门中检公司的印章,签署人手签并注明加签日期。
3. 特殊情况,香港中检公司也可以签发单独的“未再加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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