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法律意见书是香港上市公司必须提供的一份法律意见书,由香港律师对香港公司相关文件进行审核,然后对其出具意见书,是由香港执业律师对香港公司的真实性,目前状态,财务状况等各种数据收集整理之后,从法律专业角度给出的综合评价。
上市法律意见书办理程序
1、确定客户需求,根据双方情况达成协议;
2、签署登尼特提供的委托书;
3、客户提供资料,包括 : 香港公司的法定记录 (Statutory Records)﹑公司2年内的核数报告﹑及其他所须资产证明 (假若法律意见书须要就有关资产作出确定) 等等。
4、在客户提供所有文件做出所须审查后,我们将草拟法律意见书。
5、最后,待客户确定意见书草稿内容后,我们将签发法律意见书。
上市法律意见书使用条件
香港法律意见书完成之后,要在中国有效使用,接下来就必须办理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最后送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这样之后就可以有效在中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