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姆斯检测 冯先生 QQ 因为专注,所以专心,因为专心,所以专业 一、REACH法规综述 (1)产品名称定义: 物质(substance)——指在自然状态下或通过任何制造过程获得的化学元素及其化合物。如铅,氧化铅,甲苯等物质。 配制品(preparation)——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物质组成的混合物。如胶水,合金,油漆、指画玩具颜料等。 物品(article)——指在制造过程中获得的特定形状、外观或设计的物体。如电子产品,服装,玩具及其部件等。 REACH法规物质内容: 产品 注册 通报 SVHC 物质 授权 限制 物质 (1)大于1T/年/人 配置品 (1)单体物质质量分数大于或等于2%,(2)质量大于或等于1t/a/人 15项 7项 57项 物品 (1)产品有释放; (2)物质在物品中的总含量大于1t/y/人 (1)物品中的总量超过1T/年/人 ; (2)物质在物品中的质量分数超过0.1%; 15项 7项 57项 (2)REACH 将相关的产品分类为物质、配制品和物品: a.物质:即单纯化学物质,超过1t/年/人就必须注册。 b.配制品:即混合物,需要拆分开来,其中每种超过1t/年/人的物质都必须分别注册。 物质和配制品的注册与是否有意释放无关,只考量量级。 c.物品:只需关注其中含有的有意释放的物质,若该物质量级超过1t/年/人,则需要注册。 (3)如果您属于物品供应商,则应承担以下义务: a.REACH 注册义务: 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物品中的物质需要被注册: 在正常使用和可预期的合理使用条件下被有意释放; 该物质投放市场的总量超过1吨/年/注册者。 b.REACH 通报义务: 物品中的质量百分比超过0.1% 且总量超过1吨的高关注物质(SVHC)需要向欧盟化学品管理局通报。 c.REACH 信息传递义务: 配制品中单一SVHC大于等于0.1%时,以SDS向接受者传递SVHC信息,物品供应者应顺着供应链传递物品中含量超过0.1%的SVHC信息,而不论该SVHC是否满足吨位要求,以保证接收者使用该物品时是安全的。 d.授权: 2009年5月26日,ECHA(欧盟化学品管理局)将15种SVHC “候选清单”中的7种物质作为归入“需要授权物质清单”的优先建议物质提交给欧盟委员会,欧盟委员会将在规定的日期内将7种物质正式归入“需要授权物质清单”。 根据REACH法规,企业如果要使用进入授权名单的物质,必须申请许可,对于相同用途,同一产业链上,已经授权了的物质,可以直接按授权用途使用。从授权物质的日落之日开始到授权决定之日止,授权清单中的物质会有一个禁止使用日期,授权决定后,如果授权被批准,则可以继续使用物质,如果授权没被批准, 则物质不可以使用。 (4)您必须首先识别和确认企业出口产品属于哪一类型,然后再确定应承担的REACH义务。需要指出的是: a.REACH法规是有害物质的一个大框架,具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等要求;欧盟现行的法规(如RoHS指令、包装指令、NP指令、PAHS指令、DEHP指令、PFOS指令、电池指令等)属于产品(行业)限制法规,与REACH限制条款有部分是一致的,如果您的出口产品中的各类有害物质符合了上述各类指令的要求,也只是可能符合REACH关于限制的要求,但是不一定满足REACH法规关于SVHC的要求,因而对于已经做过欧盟现行的法规检测的产品,还需要对针对REACH法规的要求,进行评估,甚至重新检测。目前在应对REACH法规中应关注的15SVHC物质之外,还应满足REACH法规附件XVII中的列出的57种限制物质要求以及各指令要求。 b.REACH法规中SVHC的含量(0.1%)是指单一SVHC物质与整个产品的质量比,这一点与RoHS等指令中均质材料中含量比不同。 REACH咨询: 对每个产品进行分类,以及对其化学信息以及安全数据表SDS进行确认, 检查产品中是否有高度关注物,通过一系列分析对此产品是否需要注册,通报,限制及符合其他 REACH要求作出评估,并提出进一步的具体措施。咨询方式可以根据客户需求来定。安全数据表(MSDS)的制作制作符合REACH要求的MSDS,根据出口成员国的不同可翻译成多个欧盟成员国语言的MS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