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移民政策移民法律在法国的外资企业常外派其员工来法国工作。为方便外籍员工及其家庭到法国工作,法国政府简化了相关的行政手续,制定了清晰简单的法律程序。另外,税收和社会保险制度有助于抵消在法国工作的外籍员工的费用,以吸引更多高技能人才和投资者移民法国。欧盟以外国家的外籍员工来法国工作前须获得长期居留签证、工作许可(雇佣合同)和印有“职员”字样的居留证。
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许可及居留证发放手续由ANAEM(移民管理局—前国际移民局)负责相关手续的办理。 管理人员是指可以实行决策的公司高级职员。他们在其企业内拥有相当的独立性及工作时间安排上的自由性。为使外籍员工及其家属(配偶或子女)能够同时进入法国,他们可以采用同时在原籍国的法国领事馆办理签证及居留证登记申请手续。随行家庭的这些手续也是由国际移民局负责办理。临时居留证的有效期与外籍员工的居留证有效期相同。
规划入籍/永居法国国籍法典,是在1945年10月19日的法令基础上(经过1973年、1984年、1993年和1998年的四次修改)制定的。它依据土地权——即使父母是外国人,因为出生地和居住地是法国,所以是法国人;也依据血缘权——不管是哪儿出生或者住在什么地方,只要父母是法国人就可以取得法国国籍。取得法国国籍主要有三种方式 :
1、授予国籍:这就是把国籍给予那些至少在法国拥有合法居留证五年的成年人。
2、取得:在法国出生并拥有合法居留证至少五年,年龄十一岁到成年期的外国孩子(根据国际法第44条)可以取得国籍。为享受这一权利,1993年(7月22日的移民法律)和1998年(3月16日的移民法律),实行过“表示愿望”制度。
3、在宣布和一名法国男子或女子结婚之后(婚龄应至少一年)。
如果想了解移民法国详细信息,可致电启航移民专家,联系电话;启航移民移民专业办理美国、澳洲、哥斯达黎加、墨西哥、马绍尔群岛、几内亚比绍、香港、泰国、法国等国家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