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周律师。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多年从事房产案件处理,从调解,协议以及诉讼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如果你有房产方面的法律问题需要帮助或者咨询首选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
法律知识:
有关违约金的约定,以及根据实际情况请求增加或减少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的规定。但该规定并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上限,故在实际操作中出现太多的争议。
基于违约金上限的限制条款已在一些司法解释中出现,如最GAO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条就规定:当事人以约定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该司法解释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情形规定了具体可参照的标准,对你提到的问题应该有参考价值。
主张违约金需要缴纳相应的诉讼费,不实诉讼请求费用将自行承担,因此,建议尽量切合实际的主张违约金数额,以避免无谓损失。
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对于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合同解除、合同撤销、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合同履行、中介费纠纷、房产过户纠纷、家庭房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房产继承等专题均有深入细致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办理了大量房屋类诉讼案件,全力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为了避免你等待咨询的时间,当面咨询律师请提前电话预约.
联系电话: 周律师
传真:(0752)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西路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A座2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