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有的封头标准,是按结构型式(椭圆形、碟形、锥形)、成形方式 (冲压、旋压)的不同,而分别制订的,这不仅造成不同标准封头质量要求不完全一致的 不合理现象,同时也给标准封头的选用、标准的修订带来某些困难。大口径封头在石油化工设备压力容器制造中的椭圆形封头整体冲压成形加工,应对封头的展开下料和冲压成形后的几何形状尺寸加以质量控制,要保证所冲压成形的建瓯市封头几何尺寸符合图纸技术要求,就必须对封头的制造全部过程加以控制,其质量控制环节非常重要。
第一、以往的封头标 准都是仅与 GB150《钢制压力容器》配套的,即只考虑了按规则设计的封头的制造、检验 与验收要求,而我国早在1995年就完成GB150与JB4732了压力容器基础标准的双轨制( 与 《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缺少与分析设计相配套的封头标准,不能不说是我国 压力容器标准化工作的一大缺憾。一般都与此有关。残存自爱焊件中的静应力或负载运行中的动载应力与介质的腐蚀作用结合时,将有可能引起裂纹状腐蚀,即所谓应力腐蚀。
第二,GB150属强制性标准,而根据GB150编制并与之配 套的封头标准却是指导()性的,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也难以保证封头这一重要受压元件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