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浆料、涂布、烘干工序:项目配浆料、涂布和烘干工序使用水性油墨、光油、凝结料和珠光粉会挥发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成份为总VOCs。根据前面工程分析,项目配浆料、涂布和烘干工序产生的总VOCs为0.64t/a。项目将配浆料、涂布和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等离子吸附器”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收集率和处理率均达到90%),风机风量为10000m3/h,则所产生的废气量约为2.4×107m3/a,则该工序有机废气总VOCs排放量为0.064t/a,排放浓度为2.667mg/m3。经处理后项目有机废气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第Ⅱ时段排气筒限值。项目应给工人配备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确保车间空气质量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有机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注:在应用活性炭处理有机废气时值得注意的是:当活性炭吸附饱和后,应及时更换饱和的活性炭,补充新鲜的活性炭,这样才能保证有机废气的稳定达标排放。饱和后的活性炭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