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餐厅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 发布时间:2017-03-14 15:23:04,加入时间:2017年03月07日(距今299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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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餐饮是当下非常火热的一门行业,所以很多人都想抓住时机来创业,那么?

  餐饮:

  关于《餐饮服务许可证》启用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起启用《餐饮服务许可证》。现就许可证的启用及发放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09年6月1日起,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申请新发、变更、延续、补发许可证的,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经营者在2009年6月1日前已经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按有关规定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餐饮服务许可按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业态和规模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方式如下:

  (一)餐馆(含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是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如面积与就餐座位数分属两类的,餐馆类别以其中规模较大者计。

  (二)快餐店:是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

  (三)小吃店:是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

  (四)饮品店:是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单位。

  (五)食堂:是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工地等地点(场所),供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

  三、《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类别、许可证号、发证机关(加盖公章)、发证日期、有效期限及备注等内容。《餐饮服务许可证》式样有关问题的说明和填写指南见附件1、2。

  四、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依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和本省(区、市)餐饮服务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加强本辖区餐饮服务许可工作,严格按本通知要求的式样、内容印制和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做到餐饮服务许可工作有序开展、依法公正。

  五、食品摊贩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内容就是对于餐饮经营所需要材料的详细解答,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拨打我们的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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