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应购领统一格式的账簿凭证,启用账簿时送主管税务机关审验盖章。账簿和凭证要按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装订或粘贴,凭证和账簿不得涂改、销毁、挖补。对各种账簿、凭证、表格必须保存10年以上,销毁时须经主管税务机关审验和批准。
一、代制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注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会计凭证按填制的程序和用途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两种,代制会计凭证主要是在审核原始凭证的基础上代制记帐凭证。
一) 审核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它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两种。代理记帐但不代客户制作原始凭证,仅是指导其正确填制或依法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为了保证记帐凭证的 真实合法性,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审核原始凭证。
1、 原始凭证内容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原始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应与实际情况相符,各项内容应填写齐全。2、原始凭证取得的时效性与合法性。原始凭证入帐的时间有一定的时限要求,其凭证上注明的时间应与会计核算期间相符,凭证的取得也应符合现行财务和税收管理法规的要求。
二) 代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是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的,它是登记帐簿的依据。代制记帐凭证时,应根据纳税单位原始凭证的多寡和简繁情况,按 月或旬到户代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单独填制,也可以按反映同类经济业务的若干原始凭证汇总填列。
1、根据原始凭证简要概括业务内容,填入“摘要”栏内,可有助于登记帐簿和日后查阅凭证。
2、根据会计科目的内容正确编制会计分录,做到帐户对应关系清晰。
3、将记帐凭证连续编排号码并附列原始凭证,按月装订成册。
会计凭证是重要的经济资料和会计档案,完成记帐凭证的编制后,应帮助纳税单位建立立卷归档制度,指定专人保管。
二、代为编制会计帐簿
一)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应由纳税单位的出纳人员登记,审核有关凭证和登记内容,使其能逐日反映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收入的来源、支出与结存的情况,保证帐实相符。
二) 总分类帐一般应采用借、贷、余额三栏式的订本帐,直接根据各种记帐凭证逐笔进行登记,也可先编制成汇总记帐凭证或科目汇总表,再据以登记。每月应将当月已 完成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并于月份终了结出总帐、各分类帐户的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作为编制会计报表的主要依据。
三) 明细分类帐是总分类帐的明细科目,可分类连续地记录和反映个体户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费用、收入等明细情况,税务代理等社会中介机构应根据个 体、私营业户所属经营行业的特点,经营项目的主要范围,设置明细分类帐。
三、代为编制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是提供会计资料的重要手段。个体工商户的会计报表比企业的要简单许多工。设置复式帐的个体工商户要编报资产负债表,应税所得表和留存利润表。设置简 易帐的仅要求编报应税所得表,它除可以总括反映业户的资产负债情况外,最重要的是为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四、代理纳税申报
税务代理人代理建帐、记帐过程中,对于客户生产经营情况应有较为全面、深入的了解,在按月结帐编制报表的同时,可代理纳税申报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