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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物业管理作为新兴服务行业在我国迅速发展,新建物业管理公司不断崛起。
2007年6月19日颁发,2007年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
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物业经理培训对象:年龄满20周岁 中专以上学历
证书发放:证书由建设部人事教育司与建设部住宅房地产业司统一发证
物业企业经理培训证书介绍:
建设部人事教育司与全国城建培训中心联合颁发《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办、升级必须具备;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必备,全国通用。
取证周期:一个月左右!(25-30天)
培训时间:随报随学,常年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