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建设企事业单位:
根据原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对我省建设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管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将证书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颁发
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岗位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后,颁发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并验印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证书实行统一编号。
证书信息可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进行查询。
二、证书备案
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证书实行备案管理,经企业聘用备案后(企业须在证书“备案栏”盖章)的证书,方可作为持证人上岗的依据。
一个人取得多个《岗位培训合格证》时,只能在同一个企业进行备案。当持证人的聘用企业(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时,须重新进行备案。
三、证书有效期
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持证人员在有效期满前,必须进行证书的验证续期工作,期间须参加累计不少于96学时(物业管理专业累计不少于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集中面授时间不少于48学时(包括考试考核)。
继续教育报名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铂金城2号楼18楼
继续教育报名电话:符老师
所有经续期验证的证书信息,均可实现网上查询(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
请证书即将到期的持证人员尽快进行继续教育并办理续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