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区丹灶新劳动法规定 企业辞退员工的赔偿

  • 发布时间:2024-04-03 12:38:42,加入时间:2013年12月21日(距今415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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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咨询电话:(梁律师 )QQ号码:。根据劳动法规定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自用工之日满一月起至未满一年期间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的情形,八十二条第二款是指劳动者合同法第十四条(一)(二)(三)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视同无固定期限,而未签订劳动合同,不能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主张双倍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主张双倍工资,我们理解的诉讼时效已过,有个案例是胜诉的。广东劳动合同纠纷劳动赔偿纠纷劳动仲裁律师团队地址:广州越秀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A.。佛山地址:佛山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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