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展会,商标,ISO,专利补贴说明
一、基本条件
(1) 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并实际开展进出口业务且上年度海关统计进出口额未超过6500万美元的企业。
(3) 近三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或无重大违规行为等其它相关条件符合的企业。
二、补贴说明
(1)此补贴资金为国家商务部及中央财政设立用于支持和鼓励我市中小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降低经营风险的一项专项资金。
(2)每个资质企业每年可获得财政补贴的资金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自资质通过当年起5年内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
(3)每年申报项目不得超过10个,只支持在本年度完成,且单个项目支出不低于1万元(以实际发生金额计算)的项目。
(4)资质企业必须直接通过本公司银行账户支付项目费用。(凡是现金、个人、关联公司支付的项目费用不予支持)
三、提供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6)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7)2016年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任意2单)
以上材料准备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四、享受补贴的项目
(1)境外展览会项目 [支持6万/个]
(2)企业管理体系认证项目 [支持1.5万/个]
(3)境外商标注册项目 [支持1.5万/个]
(4)境外专利申请项目 -[支持1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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