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新技术企业申报,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高新申报热线:
河南省辖郑州市和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省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有关要求,为做好我省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组织申报与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2014年经认定或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至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无复审环节),按本通知要求办理。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
二、 申报条件
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中有关规定。
三、 申报时间
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受理各地报送的企业申报材料,第一批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周五),第二批截止时间为9月29日(周五)。企业向各地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四、高新申报 工作程序
(1)自我评价。
(2)注册填报。
(3)网上提交。
(4)纸质材料提交。
(5)地方。
(6)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