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个人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费用,是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的一种代理方式.
1、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国或外省驻粤机构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外国企业及华侨、台港澳企业常驻广东代表机构或分支机构及其雇员.
3、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劳动者及其他在职流动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5、流动就业人员.
6、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