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合格评定制度。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申请 1、申请人向认证中心产品认证部提交意向申请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1)申请人信息
CCC产品认证的认证程序可分为五个阶段: 1 申请(意向申请、正式申请) 2 型式试验
3 生产厂质量体系检查
4 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的颁发和管理 5 获证后跟踪检查和监督管理 一、申请
1、申请人向认证中心产品认证部提交意向申请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1)申请人信息,制造商信息,如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2)生产厂信息 (包括质量体系的状况和体系获证情况等); 3)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商标等; 另外,还需提供产品的相关资料,如:
产品说明书、使用维修手册、产品总装图、工作(电气)原理图、线路图、部件配置图、产品安全性能检验报告、安全关键件一览表等。
若申请的产品是电工产品,需做电磁兼容型式试验,还需补充提供下述技术资料: 1)电磁兼容性技术标准;
2)可能影响安全性能的产品变更情况说明; 3)产品电磁兼容性能检验报告(按型号提供); 4)所有的有电磁兼容要求的电磁兼容关键件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