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土地被征用纠纷律师_广州花都区土地补偿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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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知名房屋拆迁土地征收补偿专家 -王(金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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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征用,土地补偿费如何分配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在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时,土地补偿费应由征地单位直接支付给被征地方,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不能直接支付给村民个人。通常情况下,土地补偿费会由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委会或者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如何支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因此,被征地的村民个人无权直接向征地单位要求支付或者分配土地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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