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扼要阐明
商标注册证明是为了方便商标注册人运用而出具的书面证明,与《商标注册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能。提供商标注册证明请求的请求人必需是注册商标的一切人。
二、操持途径
请求商标注册证明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度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操持。
(二)请求人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操持。
三、操持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操持的,请求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度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操持。一切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发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请求人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操持的,请求人可以依照以下步骤操持:
预备请求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请求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交纳请求规费
四、请求书件的预备
操持提供商标注册证明请求的,应提交以下书件:
1、每请求提供1件注册商标的注册证明,提交提供商标注册证明请求书1份; 2、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操持的,提交请求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操持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