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热线: 厦门洲祥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伞是一种遮阳或遮蔽雨、雪的工具。一般用油纸、油布或塑料布等做成。雨伞的英文Umbrella来自拉丁文的Umbra,有遮阳、阴影处的意思。伞的制作材料通常包括了具延展性的布料,和其他可用作骨架的材料与缠线。使用时以手将之举起,虽然伞在最初发明时的主要目的,是用来阻挡阳光,但是现在最常被当作雨天挡雨的工具。雨伞的其它作用包括作为装饰物、拐杖甚至兵器,香港的老字号梁苏记雨伞就是可作兵器的雨伞之一。库存商品明细账应按企业库存商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设置明细账。如有存放在本企业所属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送交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以及已发出尚未办理托收手续的商品,都应单独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库存商品明细账一般采用数量金额式。
实行售价金额核算的商品零售企业,库存商品明细账按实物负责人设置。其格式一般要用三栏式,只记售价金额不记数量。由于库存商品按售价记账,为随时了解库存商品的实际价值,同时也便于月末各实物负责人已销商品进销差价,也可采用"库存商品"和"商品进销差价"明细分类账户相结合的方法,设置"库存商品及进销差价"明细账。相传远古时为白鹭栖息之地,故又称“鹭岛”。晋太康三年(282年)置同安县,属晋安郡,不久裁撤,并入南安县,直到600多年后才再次设县建制:闽国933年龙启元年时升为同安县,再次设县 ,属泉州。唐贞元十九年(803年)析南安县西南部置大同场,唐光启二年(886年),王潮克泉州为刺史,至947年,南唐灭闽国,同安地为王潮和闽国治地,历时61年。王潮、王审知兄弟先后为威武军节度使,同安为其治地,闽国开平元年909年,王审知为闽王,立闽国,都福州,大同场为其辖地。 949年,南唐升泉州为清源军(辖今泉州、莆田、漳州)。963年,宋改清源军为平海军,以陈洪进为节度使,同安县属平海军。北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年),陈洪进纳土于宋,同安县始随平海军纳人宋土。同年,宋复平海军为泉州。宋属平海军、泉州。元属泉州路。明属泉州府。洪武二十年(1387年)始筑“厦门城”——意寓国家大厦之门,“厦门”之名自此列入史册。[1]
清顺治七年(1650年)郑成功驻兵厦门,顺治十二年(1655年)置思明州;康熙十九年(1680年)废;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设台厦兵备道,道尹驻台湾府治(雍正六年即1728年台湾府改为台湾道)属于福建省,二十五年(1686年)以泉州府同知分防设厅,雍正五年(1727年)起属于兴泉道(后为兴泉永道,辖今泉州、莆田、厦门,永春州、大田县)自泉州移驻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