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每年一次的文化产业盛会,狂欢的三天展会不但为文化创意行业内现有的组织机构搭建了一个进一步开拓市场和提高企业知名度的有力场所,也为那些希望在快速发展的文化创意产业寻求商机的机构创造了一个迅速了解并进入品牌市场的绝佳平台。今年的第12届,展商可以期待超过60000平方米的展示空间和多于60000名的参观观众。
文化创意产业是一种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产生的以创造力为核心的新兴产业,强调一种主体文化或文化因素依靠个人(团队)通过技术、创意和产业化的方式开发、营销知识产权的行业。文化创意产业主要包括广播影视、传媒、视觉艺术、表演艺术、工艺与设计、雕塑、环境艺术、广告装潢、服装设计、软件和计算机服务等方面的创意群体。明确提出了国家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主要任务,全国各大城市也都推出相关政策支持和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在各国定义不同,有称为文化产业、创意知识产业、内容产业等。世界大力推动创意产业的国家有英国、韩国、美国、日本、芬兰、法国、德国、中国、意大利、澳洲、新西兰、丹麦、瑞典、荷兰、比利时和瑞士等。针对文化与创意面制定产业发展政策,最早是在1997年由英国前首相布莱尔工党内阁所推动的创意产业,同一时期,遭遇亚洲金融风暴的韩国,在总统金大中主导下也开始从电影与数位等产业开始发展“文化内容产业”,并成立文化内容振兴院与通过文化内容振兴法。类似作法者,也包括澳洲、新西兰、欧洲诸国等。 而中国近几年在文化艺术市场蓬勃、公共展演场地加大建设等,除在既有制造业的优势下寻找出路外,也开始重视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参展程序
1、展位安排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
2、为使本届展会整体安排更趋合理化、国际化请认真填写参展申请及合约书表并加盖公章传真或邮寄至大会组委会
3、参展单位报名后须在三个有效工作日内支付参展费用,否则大会组委会有权调整或取消其所定展位
4、未经大会组委会同意,参展企业单方面取消参展计划,其已付参展费用不予退还
5、未经大会组委会同意参展企业不得转让已定展位,否则大会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
注:为保展会整体形象,大会组委会有权保留或更改部分参展商展位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