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新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工作制定了颇为严格的“严厉处罚,违法必究”、“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环保召回,落实责任”、“企业责任,行业 自律”、“信息公开,舆论监督”五大保障措施。对于违规企业和行为的处罚也相当严厉,其中提到“加强与刑事司法机关的衔接,推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涉嫌 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企业及责任人刑事责任”,以及“尽快研究出台机动车环保召回管理规定”等。
“《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在修订,我们认真研究提出相关修改意见,将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以最可行的方式纳入进去。”环保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将使机动车环保监管工作更加有法可依,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力度。
《方案》更明确指出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并“建立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如此种种都表明,我们这次确实是动真格,而且不仅是动真格,还是要持续性的长期动真格。”环保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环保部正在牵头建立常态性监 管机制(尤其是要建立覆盖全环节的长效监管机制),将机动车环保监管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这也是环保部当前的一项紧迫性任务。
转变职能、注重监管 检验车企环保车型生产能力
事实上在《方案》发布之前的7月起,相关监督检查工作就已经展开。五部委严格监管的效果也已经显现。在记者8、9月走访河南、云南等地市场时,有不 少重卡经销商和厂家一线销售人员表示,进入下半年,迫于政府监管加强的压力,市场上国四车造假行为大幅减少,消费者对于购买违规车型的后果和危害也有了一定认知,国四达标车型的销量显著上升。
“我们有注意到媒体报道的车厂在设计上留后门,市场上提供屏蔽尾气后处理系统的国四车造假行为。我们也在推进在用车监管相关工作,这方面首先是要分清责任,不能让消费者承担过多的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环保部相关人员表示,将考虑建立涵盖车厂、销售服务商以及油企和尿素生产企业等的责任追溯机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管。
“我们力求通过各种方式将已经暴漏的和隐含的所有违规造假环节都管控到。”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进一步转变职能,注重监管,将对新机动车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逐渐转变为对生产企业环保达标车型生产能力的检验,确保消费者买到的是符合环保标准要求的新车。同时也呼吁进一步完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环保不达标车辆及部件的召回制度。
目前,根据各地区油品供应和规划,完成今年底前全面供应国四车用柴油的国家目标已不成问题,更有不少地方提前供应了国五车用柴油。而在车用尿素溶液国家标准发布后,市场、协会和相关主管部门也正在加快完善尿素供应体系的建设。推广实施国四的基本条件已经成熟。
史上最严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也明确赋予了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等多项“统一”职能,这有利于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工作的有力推进。作为国家战略,推进环保事业,向污染宣战的大势早已明朗,各方都应该行动起来,做出利国利民的正确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