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吊篮对施工操作作业人员安全具有力保障,所以我们一定要根据以下章程进行正确操作,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我们的工程效益,保障作业员的安全,具体的内容如下:
一、吊篮操作人员须经法定机构专门的培训考核,持特种作业有效证件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吊篮。
二、在电动吊篮作业的人员必须体检合格,无不适应高处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高空吊篮不允许作为载人和截物电梯使用。也不得另设具运材料。
四、不允许在吊篮内使用梯子、凳子、高架、垫脚物等进行作业。
五、电动吊篮操作人员在使用吊篮设备期间不得离开操作岗位,如果离开操作岗位,必须切断电源,以防误动作或由无关人员触动引起事故。
六、吊篮使用严禁超载(吊篮的载重包括人员的重量在内),且载荷在吊篮全长上应基本均匀。当施工高度较高及前梁伸出长度超出规定的范围(经批准)时,平台的载重量必须减少。风力较大时,还必须考虑风压的影响(相当于增加吊篮的载重量)。
七、必须保证悬挂机构的配重稳定(平衡)力矩要大于两倍的吊篮升降部分自重、钢丝绳自重、重锤、额定载荷及风载荷所引起的倾覆力矩。
八、进入电动吊篮的作业(调试)人员应戴好安全帽,并正确系好安全带。同时还应将防坠自锁器正确固定在安全绳上,并将安全带的锁钩固定在自锁器上,做到人机分离。严禁挂在吊篮升降用的钢丝绳或电动吊篮栏杆上。
建筑吊篮提升机、安全锁等装置安全使用规则:
1、建筑吊篮提升机构的所有转动外露部分必须装上机罩或类似的防护装置。
2、吊篮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制动器、行程限位、安全锁必须经检验合格才能安装。
3、钢丝绳的安装应符合GB5144的有关规定,不允许以连接两根或多根钢丝绳的方法加长或修补;安全钢丝绳不得曲折、不得粘触油类、杂物。
4、建筑吊篮悬挂机构施加于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承处的作用力应符合建筑结构的承载要求;悬挂机构或屋面小车的配重应准确、牢固地安装在配重点上,并应按图样规定配置足够质量的配重,在吊篮使用前 须经核实才能使用。
5、建筑吊篮平台悬挂在空中时,严禁拆卸提升机、安全锁、钢丝绳等。
6、电器系统的安装使用应符合JGJ46-88规范的有关规定。
7、建筑吊篮的安全使用
8、每次使用前须检查建筑吊篮各部件如电器系统、提升机构、安全锁、钢丝绳、悬挂机构等的工况是否正常。
9、建筑吊篮平台上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平台内的载荷分布大致均匀,严禁超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