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4日,欧盟公报(OJ)发布委员会指令(EU)对玩具安全指令EC进行修订,针对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或可被放入口中的玩具,新增苯酚的迁移限制以及作为防腐剂的含量限制。(EU)自OJ发布第20天开始生效,相关限制要求从2018年11月4日起正式实施。
本次修订旨在明确苯酚的迁移限量,并新增苯酚作为防腐剂的含量限制。根据(EU)玩具安全指令EC附件II附录C新增以下内容:
苯酚: CAS No ;
1. 5mg/l(迁移限量),针对聚合物材料;根据EN71-10:2005和EN71-11:2005中的方法进行测试
2. 10mg/kg(含量限制),作为防腐剂;根据EN71-10:2005和EN71-11:2005中的方法进行测试
对于苯酚而言,在玩具安全指令下其需要满足三重要求:
作为CMR物质的含量限制:10000mg/kg;
聚合材料的迁移限制:5mg/l;
防腐剂含量要求:10mg/kg。
玩具安全指令附件II附录C规范了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或可入口中的玩具中化学物质的要求,因此此次新增的苯酚迁移量及防腐剂含量限制也仅适用于36个月以下儿童玩耍的玩具或玩具的可入口部件。
该要求自2018年11月4日开始正式实施,在此之前,欧盟成员国须采纳并发布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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