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签订商标转让 第一、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订立的商标权转让合同,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任何一方都应认真、全面地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不能以其他理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第二、转让注册商标合同的受让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不得以注册商标为自己制造、销售伪劣商品作掩护。
第三、商标权转让合同的转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在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不得对与受让人的商品相类似或者相同的商品使用已转让的商标,除非与受让人订有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否则,受让人有权以侵犯商标专用权为由起诉原商标权转让合同的转让人。
第四、商标转让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解决,上述途径皆行不通的,通过诉讼最终解决。
第五、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商标权转让合同争议的,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商标转让所需材料有哪些
1、转让人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2、注册商标申请书;
3、受让人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4、办理转让的商标的受理通知书或注册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
如果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商标转让,则在递交上述文件时,还需向商标局提供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受让人为域外公司的,则授权书上由公司负责人签字;受让人为中国境内企业的,授权书上应盖有公章。大陆以外地区的受让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转让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此外,商标转让申请书和商标转让授权委托书均为商标局所提供的格式文本,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格式文本签字或盖章,不能对其格式进行调整。商标转让当事人一方若为境外企业在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时应附带该主体资格证明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