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申报注意事项:
Ø 省厅定于每月10号左右审核,故各省辖市建委或扩权县等初审部门宜集中在每月上旬集中报送申报材料(上行文2份,申请表及附件材料各1份)。
Ø 申请表填写:
1. 封面“申请类别”必填写;
2. “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栏身份证号及申请日期必填,必须手工签名,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3. “企业基本情况”中注册地址和经济类型应与营业执照一致,个别企业易将注册地址误填写为注册工商管理局名称;
4. 取得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的人员填写发证单位易误填写为培训机构名称,证书号易误填写为培训考试合格证号;
5. 表二、三、四三类人员应分别为A、B、C证,个别企业易混淆填写;
6. 表三“级别”栏应填写为项目经理或建造师级别,个别企业填写为考核证级别;
7. 表六初审栏内必须加盖初审单位公章、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及负责人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