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青岛买房子能落户吗?具体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 发布时间:2017-05-25 10:30:58,加入时间:2016年11月03日(距今31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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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青岛成为一名真正的“青岛银”,是很多“青漂”的梦想。为了让大家更加了解具体的落户政策,下面小编就为大家精心整理了2017青岛落户政策,希望大家喜欢!

  2017青岛落户政策

  1 、黄岛(含经济技术开发区)买房落户新政

   在黄岛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并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申请在购房地落户。

  2 、红岛新区买房落户新政

在青岛市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青岛市外人员,在红岛经济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含贷款购房取得的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成年未婚子女,可在购房地申请落户。另外,按照之前政策,在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登记户口满3年以上的居民,并在市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在新区购买成套新建商品住宅,取得房地产权证的,也可在红岛落户。

 

  3 、主城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不含青岛红岛经济区)购房落户政策

  符合下述购房条件之一,具有完全房屋产权资格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均可在购房地申请落户。

   在城区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人员,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的;

   具有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的人员,并在城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全款购买(或贷款购买但贷款已还清)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80㎡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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