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是从事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调拨、销售活动的合法凭证。我国对化学危险物品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经营化学危险物品。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的主办和发放手续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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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放许可证的化学危险物品的品种范围。
2.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对象。
凡经营化学危险物品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营业执照的企业,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企业,不分经济成份与隶属关系,都必须申领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设置经营销售点,从事化学危险物品商业经营活动的,也必须申领经营许可证。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符合企业所具备的化学危险物品经营条件的,也可以从事化学危险物品的零售活动,经审查后取得经营许可证,但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一律不准经营化学危险物品的批发业务。
3.经营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1)必须具有符合安全规范的经营设施,其中营业场所必须符合消防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2)必须具有熟悉专业的技术人员。从事经营化学危险物品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的专业培训;
(3)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经营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出库入库、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盘点制度及相应的安全管理组织等必须健全合理。(4)必须符合《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行细则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