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集资诈骗罪辩护律师_广州集资诈骗罪律师_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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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会见刑事辩护专业律师 -王(金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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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之辩

在认定相关单位、人员构成集资诈骗犯罪的相关证据已确实、充分的情况下,为了让被告人获得较轻处罚,笔者认为可以采用认为应以单位犯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构成集资诈骗罪的辩护策略进行辩护。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个人犯罪以及单位犯罪之下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较高挡的量刑幅度相差不大,但涉案金额却有所差别。如被告人涉及金额300万元,如认定为个人犯罪,在无其他情节的情况下,则一般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而相同金额之下的,若案件认定为单位犯罪,则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则可能被处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应根据具体案件数额考虑是否使用本策略。

认定是否应以单位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应关注涉案单位成立过程、主营业务以及案发时集资诈骗行为在该单位中占成比例等情况。

王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王律师在办案中善于捕捉案件的关键环节和证据,一招制胜,所提出的独特、宝贵、前瞻的法律意见常被采纳;王律师精辟的法律分析,清晰的办案思路和认真的办案态度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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