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客户注册香港公司后,因为个人联系方式变化并未通知秘书公司,后来就把香港公司年审的事情忘记了,想起来要注销香港公司的时候,就必须把之前香港公司年审罚款交清才能注销,如果一家公司三年未年审罚款怎么算呢?首先看下香港公司注册处和香港税局罚款:
1;税务局罚款:超过一个月未办理,将处于 HKD300.00元罚款;
2;香港公司注册处罚款:
周年申报表递交日期
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42天但不超过3个月 HKD870
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3个月但不超过6个月 HKD1740
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6个月但不超过9个月 HKD2,610
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9个月 HKD3480
按照上面的算法,如果这家公司注册日期2009年3月31日,在2013年3月31日前补年审的话算法如下:
2010年:罚款HKD3480 税局300,当年年审费用
2011年:罚款HKD3480 税局300,当年年审费用
2013年:当年年审费用
把以上的费用合计就是需要补交的所有费用,所以如果客户公司不想要的时候,尽量在注册日期前42天内申请注销香港公司,以免因为香港公司年审产生大量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