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内资公司注册不需要事先审批

  • 发布时间:2017-06-02 15:37:32,加入时间:2017年04月10日(距今297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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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工商局发了一份关于“外商投资公司注册”的指导意见,包含深圳,这以后注册外资公司就便利多了!外资公司注册不需要进行事前审批。

  自贸区内外资企业无变化:由于自贸区内本来就对不涉及“负面清单”的外资企业实行“备案制”,所以其设立、变更(备案)和注销登记,仍按原规定。

  新、旧制度过渡问题:如果你是在2016年10月1日前,已经取得了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但在2016年10月1日后才向外资被授权局申请登记注册的,那只能按照以前的办法办理了!

  外资公司注册流程:

  1. 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2. 授权委托书;

  3.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原件);

  4. 项目申请报告书(内附提纲供参考,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

  5. 企业章程(需由投资方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

  6. 董事会成员名单;

  7. 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成员委派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成员有效合法的护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

  8. 法定代表人委派书(不设董事会的提交此项,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合法的护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

  9. 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函(原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台湾客商需提供台胞证复印件;

  10. 投资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 环保部门审批意见 请申请者提前持投资计划书、场地或土地使用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申请书前往环保局申请批复,但本批复不能代替新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须完成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由新公司邀请专门的评估公司根据项目量身制定);

  12. 企业场地落实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需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3. 涉及照前行业许可的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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