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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一、总公司与分公司需提供的材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总公司章程
3、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4、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能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
6、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件(如需)
二、总公司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份;
2、设立、历次变更章程复印件各3份;
3、《非公司企业法人所属分支机构核转登记函》(由总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出具);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复印件3份;
5、国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份;
6、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份;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
8、资质证书复印件3份。
9、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件(如需)
注:
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三、厦门营业单位(分公司)需提供:
1、办公经营场所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书2份,要求:
2、厦门营业单位(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分公司的电话、传真、邮箱。
四、总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签署的文件: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五、分公司负责人需要签署的文件: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六、需要加盖总公司章子的文件:
1、公司章程 (每页加盖)
2、《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复印件
5、国、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资质证书复印件
厦门登尼特是一家帮助企业全方位成长的顾问公司。在为大中小企业提供注册到注销、经营到管理、投资到融资、上市到退市等服务,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获得客户与各级政府的好评。我们郑重承诺,公司严格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为每位客户提供专门的客户档案室,使每位客户都放心、满意。我们将会以热情周到的服务,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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