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黄岛落户政策黄岛落户的方式及落户需要材料

  • 发布时间:2017-06-05 09:44:14,加入时间:2016年11月03日(距今314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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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黄岛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并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申请在购房地落户。

  2购房落户黄岛区的人员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和红岛经济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将户口迁入其合法固定住所。

  注 这份新的“黄岛买房落户新政”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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