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商标专利知识产权专业律师 -王(金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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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发现自己的专利权被他人侵犯,并在确认自己的专利权有效、专利侵权成立之后,可以开始着手收集证据工作。
专利权人要收集的证据,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
1、有关侵权者情况的证据。
侵权者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都是专利权人首先应了解的。了解这些情况对专利权人对付专利侵权应采取什么样的策略是很重要的。
2、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
构成专利侵权的前提是必须要有侵权行为。因此,证明侵权者确实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的证据在处理侵权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这些方面的证据有侵权物品的实物、照片、产品目录、销售发票、购销合同、网络许诺销售产品的行为等。
3、有关损害赔偿的证据。
专利权人可以向侵权者要求损害赔偿。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可以是专利权人所受的损失。但专利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因对方的侵权行为,自己专利产品的销售量减少,或销售价格降低,以及其他多付出的费用或少收入的费用等损失。
(四)诉前禁令。
在对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经常发生由于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侵权行为没有得到及时,制止,致使损害后果扩大。
诉前禁令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于诉前为原告提供了更为有效的法律保护。诉前禁令,在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中称为“诉前停止侵权行为”。
诉前禁令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
2、因情况紧急,如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专利权或者与专利权有关的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3、必须有专利权人或者与专利权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如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专利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的申请;
4、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王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王律师在办案中善于捕捉案件的关键环节和证据,一招制胜,所提出的独特、宝贵、前瞻的法律意见常被采纳;王律师精辟的法律分析,清晰的办案思路和认真的办案态度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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