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活动中或其它原因商标注册单位需要转让注册商标的,可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申请书件:《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受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原商标注册证复印件3份等文书。
申请手续:由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填转交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注意事项:
a.商标转让,转让人必须是将整个商标权转让,即将该商标核准注册所核准的所有商品上的专用权转让给受让人;
b.对于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有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转让人要将转让人这些商标一并转让;
c.转让的商标必须是有效的商标;
d.转让人转让药品、烟草制品、报刊杂志的注册商标,受让人应当依照商标实施细则的规定,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