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 EU指令与2014年5月22日欧盟公布,20天后生效,过渡期两年,2016年6月13日起,原R&TTE指令EC被废除,而已经按旧指令评估的产品可以继续销售到2017年6月13日。2017年6月13日之后,欧盟市场上只允许销售按照新的RED EU评估的无线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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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指令包括一些主要变更:
其中有一项较为明确的要求,即无线电设备在构建时应确保有效接受和支持无线电频谱的高效使用,避免有害干扰。
该委员会正在推动实现手机以及其他便携式设备与通用充电器兼容。
针对制造商(指令第10条)、授权代表(第11条)、进口商(第12条)和经销商(第13条)提出了明确义务。
制造商依据要求应依据第19条(CE标志总则)和20条(加贴CE标识的规则和条件)在满足指令适用要求的每一项无线电设备上加贴CE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