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食品生产许可证如何办理呢?小编整理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食品生产产许可证办理程序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下列程序申请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地域管辖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到所在地的市(地)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2.企业填写申请书,准备相关材料,然后报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知后,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4.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 5.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即可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副本。 QS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领进度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办理阶段: 阶段一: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15个工作日内组成审查组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含个体经营者),应按规定程序获取生产许可证。新建和新转产的食品企业,应当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省级、市(地)级质量技监部门在接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组成审查组,完成对申请书和资料等文件的审查。企业材料符合要求后,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阶段二: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20个工作日内补正 企业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从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通知起,在20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QS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查阶段 阶段三: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在40个工作日接受审查组现场审查 企业的书面材料合格后,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规则,在40个工作日内,企业要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由审查组现场抽封样品。 阶段四: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10个工作日送样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