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亚洲作为当今世界经济体中具活力的地区之一,亟待建立亚洲国家普遍认可的信用体系,规范市场秩序,防范信用风险,提高信用话语权,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
“国家发改委作为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之一,在积极推进国内信用体系建设的同时,愿意与亚洲国家和地区的有关主管部门、市场机构以及有关国际组织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不断推进亚洲信用体系建设。”陈洪宛进一步解释道。
一是建立合作机制与合作联盟。亚洲国家和地区政府、信用服务机构、社会组织间应建立多层次的信用合作沟通交流机制,增进合作互信,达成合作共识。积极推动成立亚洲信用体系建设合作联盟,共同制定信用合作实施措施,整合开发信用信息资源,促进成果共享。
二是建立信用相关法律制度研讨机制。通过不断深化法律制度研究,推动亚洲国家在信用法律法规、征信机构监管、数据标准规范、文化观念方面的趋同。特别是在法规制度建设中,应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和完善。
AAA级表示被评企业具有很高等级的相关业务资质,具备极强的专业技术实力和项目承揽能力,企业经营处于良性循环,不确定因素对其经营与发展的影响极小,发生履约风险的可能性极小。
AA级表示被评企业具有较高等级的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实力和项目承揽能力,企业经营处于良性循环,不确定因素对其经营与发展的影响较小,发生履约风险的可能性较小。
A级表示被评企业具有一定等级的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一般的专业技术实力和项目承揽能力,企业经营基本较稳定,但未来经营与发展易受内外部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发生履约风险的可能性一般。
,BBB级表示被评企业具有较少的相关业务资质,较为欠缺专业技术实力和项目承揽能力,企业经营状况不稳定,未来经营与发展易受内外部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发生履约风险的可能性偏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