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亮点
1. 特定重大疾病分级赔付
所谓分级赔付,是说针对特定人群,在特定的保险期间内,为特定疾病提供比例或增额赔付。
例如孩子成长期内的白血病、神经母细胞瘤、严重川崎病、严重幼年类风湿性关节炎等,或者成年期的特定恶性肿瘤,胃癌、肺癌、肝癌、乳腺癌、卵巢癌等,还有老年人阶段的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对于这些相对高发和高治疗成本的危重疾病,可以采用增额赔付设计,同时为了控制风险,保险公司可以增额赔付责任的保险期间做控制,例如在XX岁之前首次确诊才XX癌症才能额外获赔一定保额。
回头看少儿平安福2017,少儿特定重疾包括:白血病(恶性肿瘤一类)、疾病或者外伤所致智力障碍、严重脊髓灰质炎、出血性登革热、严重心肌炎等。再仔细看条款,你会发现除白血病外,其他几项特定重疾,并不在提前给付重疾险所定义的80种重疾里,所以,对白血病属于增额赔付,额外多赔重疾保额的1倍。对其他重疾,属于有条件的无分组两次赔付,在未曾罹患80种重疾前提下,首次罹患这些特定重疾的,可以获赔,剩余80种重疾责任继续有效。
这个产品思路值得我们参考,即便我们已经给孩子投保的重疾险并没有这种分级赔付的设计,我们可以通过搭配其他例如防癌险来实现。
2. 轻症疾病多次赔付
随着医学技术的进步,疾病检出率的提高,人们可能在重疾罹患的初期,就已经发现病原并且能够及时治疗,根本到达不了重疾理赔的标准。再者,可能过去重疾标准范围内的手术,现在已经有了更好的替代方式,比如针对心脏的介入手术 ,创伤会相对更小。
因此,带轻症疾病保障的重疾险,优先于不带的;多次轻症赔付的优先于一次赔付的;轻症赔付不占用重疾保额的优先于占用的。另外,轻症疾病的加入,相当于保险公司降低了“重大疾病的赔付标准”,轻症疾病本身的发生率并不低,加上多次赔付的关系,轻症疾病责任的纯保费通常可以占到重疾责任纯保费的10%-20%不等。
同时,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就目前我们常见的轻症疾病,多数针对的并不是孩子成长期,而是针对中老年阶段,例如很多与心脏疾病相关的介入手术、轻微脑中风、不典型的心梗等。所以,如果购买的是保障至孩子成年定期重疾险,本身可以不带轻症疾病保障。但如果你选择终身型重疾险,轻症疾病的多次赔付保险责任,还是应该选上,即便保费预算有所增加。
3. 癌症多次赔付
关于重大疾病的多次赔付,我曾经在文章《多次赔付的重疾,值不值得买?听精算君怎么说》讲过我的观点:
1、 按重疾分组多次赔付的,目前比较缺乏有效的定价基础数据;
2‘ 针对恶性肿瘤(癌症)单一病种的多次赔付,是现阶段更合理的一种产品设计;
3、多次赔付重疾险适合的人群通常是有一定经济基础,能掌握比较多的医疗资源,或者说自身的剩余预期寿命比较长,能预见到更多医疗技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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