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违法用工,如何计算赔偿金?

  • 发布时间:2018-07-10 00:00:00,加入时间:2016年09月08日(距今323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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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赔偿

用人单位出现以下违法用工情形,直接按相应的标准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1、自用工之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签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开始每月多支付一倍工资;

2、不按规定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从条件满足之日开始每月多支付一倍工资;

3、违法约定试用期的,需要按试用期满月工资差额支付赔偿金;

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从用工之日七计算,但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5、克扣或拖欠工资、工资低于当地zui低工资标准、不支付加班费或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

6、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造成身体损害的,除了承担医疗费用外,还需支付相当于医疗费25%的赔偿金。

二、损害赔偿

用人单位出现以下违法用工情形,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需要依据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2、劳动合同缺乏必备条款或不给劳动者劳动合同的;

3、以担保或其他名义收取、扣押劳动者证件、财物的;

4、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5、强迫劳动、强令冒险、虐待、搜查、拘禁劳动者的;

6、不提供必要劳动保护、条件的;

7、违反劳务派遣相关法律规定的;

8、用人单位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

9、个人承包经营违法用工的;

10、未缴纳社会保险,导致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11、不及时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书面证明,不及时办理档案专递手续的,导致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河南德晟律师事务所 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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