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社保代缴,佛山参保人需到市外就医,佛山社保挂

  • 发布时间:2017-06-20 09:40:31,加入时间:2014年03月19日(距今406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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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政策调整及社保年度计算时段变化为自然年度(由原来的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调整为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佛山市参保人原来所申请的门特、门慢病种到市外就医有效时间到2017年6月30日截止。

  

  什么是门特、门慢病种?

  

  门特即门诊特定病种,指治疗和治愈周期漫长,医疗费用较高,经核准后其门诊医疗费用可以纳入统筹基金支付的一类特殊疾病;

  

  门慢即门诊慢性病种,指治疗和治愈周期漫长、但治疗方案稳定,经核准后,其门诊医疗费用可以纳入统筹基金支付的一类疾病。

  

  目前,佛山市纳入基本医保的门诊特定病种16个、门诊慢性病种22个(门慢病种申请市外就医仅限恶性肿瘤非放、化疗,下同)。

  

  两种情形可申请到市外就医

  

  根据《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市外就医主要有两种情形:

  

  1、患有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的参保人,在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后,该院出院医嘱建议返院门诊复诊或治疗该病种的,可申请到市外就医。

  

  2、市内三级综合性医院出具本院无法提供参保人门特所必须的药品、检查或治疗项目的门特病种,可申请到市外就医。

  

  逾期申报如何?

  

  逾期未申报的,原申请的门特、门慢病种市外就医将于2017年7月1日失效,但仍可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待遇;如参保人仍需到市外医疗机构享受门特、门慢待遇的,必须依照上述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从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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