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公证大使馆合法化

  • 发布时间:2017-06-21 10:19:50,加入时间:2014年03月12日(距今4100天)
  • 地址:中国»广东»深圳:深圳市罗湖区布心商务大楼
  • 公司:深圳市杰鑫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张娜,手机:15013916156 电话:0755-36673673 QQ:1320451403

CO伊朗大使馆合法化办理详情*办理热线: 张娜;所需材料简单,不成功不收费!多年领事馆认证办理经验,为您解决各种加签疑难.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应如何办理领事认证?

  答:我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外国驻华领馆领区内省级外事办公室办理领事认证,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或领馆办理领事认证。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只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可以吗?

  答:不可以。因为外国驻华使领馆不掌握我国国内公证书或其他文书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真伪,所以要求文书必须先经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认证,而后外国驻华使领馆再确认认证处或地方外办的印章、签字属实。

 

外交部领事司和使领馆认证

对申请单位提交代理的单据文件审核后,对于可以办理领 事认证的单据(如产地证)和机构、公证部门出具的文件(例如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动植物检疫局出具的动植物检疫证明等),可按要求直接送外交部领事司进行认证。对拟办理的领事认证,属于贸促会认证范围的单据文件,如:INV、提单、屠宰证、商检公司出具的商检证、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等,先由贸促会直接加盖单据证明专用章予以认证,然后送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对于需制作国际商事证明书的,先由总会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再送外交部领事司。 

CO伊朗大使馆合法化办理详情?深圳杰鑫诚为您化繁为简!加签材料简单!多年作经验,值得信赖!办理热线: 张娜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