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猪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高度传染性疾病,表行为最急性、急性、慢性、温和型和非典型几种,具发病率及死亡率很高,俗称烂肠瘟,据统计,我国的病死猪中有30%是由猪瘟造成的。
临床诊断要点:
最急性型:病猪常无明显症状或症状不典型、发病后很快死亡,病程1-5天。
急性型:最为多见,呈典型症状,体温升高至40.5---42.0°,患猪鼻端、耳、四肢、腹下、腋下,股内侧等处皮肤出现出血点或红斑,指压不褪色,病初粪干如球并伴有粘液,后转为拉稀、腹泻、公猪包皮积液、 喝脏水,严重者一周左右死亡。
慢性型:多有急性转化而来,体温时高时低,便秘腹泻交替进行,皮肤有紫色斑点,少食、消瘦,耐过猪常变为僵猪,病程 一个月左右。
温和型和非典型:由于疫苗的防疫和随意加大剂量,病毒变异,近年来猪场多呈温和型和非典型,仔猪死亡率较高,大猪可耐过
预防
1 猪场应贯彻自繁自养的方针,建立种公猪及种母猪血清监督系统和有效的生猪认证及记录系统,并与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兽医建立有效的联系,防止引进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和提高猪群的抵抗力。检疫工作应特别抓住屠宰场和生猪的市场、收购、运输、仓库以及病猪肉品的处理等环节。泔水等应煮沸消毒后喂猪。严禁将猪瘟病猪或污染病毒的物品带进猪场。 在猪瘟流行地区可采用猪瘟兔化弱毒疫苗,或与猪丹毒、猪肺疫制成的二联苗或三联苗免疫接种。 2 处理 发生猪瘟的地区或猪场,应采取紧急、强制性的控制和扑灭措施。 发生疫情后,应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包括发病猪数、死亡数、发病地点及范围、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疫结果,并逐级上报至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由当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由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封锁令,对疫区实行封锁,控制疫区内猪及其产品的流动。 扑杀病猪及同群猪,并无害化处理。严格消毒场地、猪舍、用具;污水、污物要严格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对疫区、受威胁区的健康猪一律采用猪瘟疫苗进行紧急免疫接种,注射时每头猪要换一个针头,并可适当增加剂量至2~5头份,但不得应用二联苗或三联苗。 详细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包括上、下游地区传染情况。对疫区以及周边地区进行监督。最后1头病猪死亡或扑杀后,经过1个潜伏期的观察,并经彻底消毒,可报请原发布封锁令的政府解除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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