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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软认证的受理
条件:
申报人须提交如下申报材料:(依据《软件企业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第十三条)
1,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人员配置及学历构成,软件开发环境和企业经营情况等有关内容;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企业开发,生产或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包括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
4,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包括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
5,系统集成企业须提交由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
6,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如技术开发合同,省部级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等。
标准: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